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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选拔赛暨第十二届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苏教高函〔2023〕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切实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以创造之教育培养创造之人才,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选拔国赛参赛团队,定于2023年6月至8月举办“建行杯”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选拔赛暨第十二届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省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一)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三)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一)省赛由省教育厅、省委统战部、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团省委、省科协、江苏证监局等部门共同主办,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南京林业大学、淮阴师范学院和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分别承办。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等单位参与协办。

(二)成立省赛组委会,由省教育厅主要领导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作为成员,负责省赛的组织实施(名单详见附件1)。省赛组委会办公室由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牵头,办公地点设在南京林业大学,下设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等,在省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竞赛组织工作,规范竞赛管理、处理相关投诉,承担竞赛日常事务。

(三)成立省赛专家委员会,由省教育厅分管领导担任主任。聘请行业企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公益组织和科研院所专家担任委员,负责参赛项目的网上评审、路演评审等工作,指导帮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

(四)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赛事机构,负责本地、本校赛事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省赛总体安排

第九届省赛将举办主体赛事、“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创新创业成果展、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

(一)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详见附件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见附件3)、萌芽赛道(详见附件4)和产业命题赛道(详见附件5)。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暨国赛职教赛道选拔赛(以下简称职教大赛)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拓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时代内涵,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在全省范围内打造一堂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思政大课、实践大课、劳动教育大课,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做“四个自信”的时代新人(详见附件3)。

(三)创新创业成果展。集中展示学生创新创业最新成果,搭建项目路演展示、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投融资合作对接服务平台,促进创新创业青少年交流合作和融合共享。

(四)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组织优秀项目展示交流和投融资洽谈对接活动,进一步推动大赛成果转化应用。实施优秀创新创业项目落地计划,推动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社会效益好、具有明显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落户江苏。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2-5)。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

3.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各设区市教育局(按隶属关系)、各高等学校必须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意识形态、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成效、荣誉奖项等方面。

(三)参赛项目数量。

高教主赛道博士学位授予高校校赛报名团队总数不低于400个,硕士学位授予高校和其他本科高校校赛报名团队总数不低于370个,独立学院校赛报名团队总数不低于340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校赛报名数不少于高教主赛道数量要求的20%,高职院校校赛报名数不少于职教大赛校赛报名总数要求的20%,名额单列。产业命题赛道本科高校校赛报名数不少于高教主赛道数量要求的10%,高职院校校赛报名数不少于职教大赛报名总数要求的5%,名额单列。

根据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应广泛邀请国外优秀创新创业团队报名参加高教主赛道国际项目比赛,其中“双一流”建设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应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原则上邀请不少于30个国外院校项目参加国赛;其他部属高校原则上邀请不少于20个国外院校项目参加国赛;地方综合性大学原则上邀请不少于10个国外院校项目参加国赛。

六、赛程安排及评审规则

(一)报名审核(2023年6月1日至6月13日)。校级初赛参赛团队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或国赛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各校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对照参赛条件对本校学生(含毕业生)注册报名项目进行审核。赛事咨询通过“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

(二)校级初赛(2023年6月15日前)。各校6月15日前完成校级初赛,并在省赛系统中推荐晋级省赛的项目团队。推荐晋级省赛的团队应有排序,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项目晋级等操作。参与省级复赛的团队,须通过学校管理员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平台(https://jsgjc.jse.edu.cn:81/)报名提交材料。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地各校自行决定。

(三)省级复赛(2023年6月25日前)。参照全国决赛评审规则,组织省级复赛,6月25日前完成。

(四)省级决赛(2023年7月中下旬)。省级决赛拟于7月中下旬在南京林业大学举行。推荐部分省赛一等奖项目进入训练营,通过训练营排位赛争夺晋级国赛名额。

(五)全国总决赛(2023年9-10月)。国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另设省市组织奖、高校集体奖及若干单项奖。入围全国总决赛的项目将通过网评和会评,择优进入总决赛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

七、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省赛设一、二、三等奖和若干单项奖;另设院校(市县)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突出贡献奖(详见附件)。原则上每所学校网评入围省决赛的项目,高教主赛道不超过8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不超过4个、产业赛道不超过4个。获上届国赛金奖的高校不受以上名额限制,每1个金奖奖励突破1个网评入围省决赛指标。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获省赛一等奖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每所院校获省赛一等奖项目原则上各不超过3个,萌芽赛道每所学校获得创新潜力奖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各校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获省赛一等奖但超过限额的项目,原则上仍授予一等奖(名额另加),本年度不推荐晋级国赛。

(二)奖励政策。“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为中国创新创业类竞赛第一赛事,鼓励高校对获奖学生进行奖励,不低于“挑战杯”系列竞赛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同等奖项待遇。鼓励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本科高校,将获奖情况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获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学生(限排名前三)参加“专转本”考试可直接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统筹录取)。指导教师指导项目获省赛一等奖可以认定等同于省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二等奖,获国赛金奖可以认定等同于省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一等奖,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允许获得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指导教师破格晋升高级职称。省赛一等奖项目相关教学研究可优先参评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国赛获奖情况纳入省委省政府考核高校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指标,纳入省品牌专业建设专项经费分配的绩效评价因素,根据绩效对获奖高校进行经费奖补。

(三)跟踪服务。省赛组委会将为大赛获奖项目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协助创业企业落户地方,争取地方的扶持资金。中国建设银行为获奖项目举办“互联网+”金融产品推介/宣传沙龙,推荐新农科类获奖项目纳入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支持名单,享受担保贷款专属“直通车”;推荐科技创新获奖项目企业申报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优享线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通道,享“善新贷”“入园贷”等创新创业专属普惠贷款服务;组织体验依托互联网思维创新的特色大数据产品“小微快贷”。

八、大赛宣传组织发动

(一)宣传发动。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校要高度重视大赛,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

(二)提供支持。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校要做好初赛组织工作,为参赛师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扩大共享。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校要结合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共享,推动创新创业项目对接和落地转化。

九、联系方式

省赛QQ工作群为:540126993;省赛微信工作群为:第9届江苏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请各高校指定1名工作人员加入工作群,加强赛事工作沟通和交流。大赛有关事宜,可与省教育厅等相关处室和承办单位联系。联系人: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朱锐祺、魏永军,025-83335426、83335156;职业教育处李永乐,025-83335605;基础教育处张国宇,025-83335670;南京林业大学创新创业学院金建州,025-85428089;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刘任静,0514-87431700;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李莹,025-86670708。

附件:附件1-8.doc

1.“建行杯”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选拔赛暨第十二届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名单

2.“建行杯”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选拔赛暨第十二届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3.第九届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4.“建行杯”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选拔赛暨第十二届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萌芽赛道方案

5.“建行杯”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选拔赛暨第十二届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产业命题赛道方案

6.“建行杯”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选拔赛暨第十二届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7.“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8.学校联系人信息表

省教育厅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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